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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民商事律师旷继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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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玉娇案,人人都可做“法官”
转载文章  时间:2009-05-31 17:01:29  点击查看评论
·邓玉娇案,人人都可做“法官”
发表时间:2009-5-26 22:17:00    阅读次数:72
邓玉娇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,舆论上似乎模糊起来了,更有人批评“人人都来做法官”实则是法治的倒退,案件的处理应该回到司法的途径上去。
我们是有法律的国家,我们也是有法院的国家,对于一起案件最终交由法官来审判,本来是无可争辩的。笔者作为法律人,为法治的早日实现计,也万分痛恨完全意义上的法律案件过多地受到不正当的干涉,不管是媒体也好,个人、组织也好。不过就邓玉娇案来说,除了罪与非罪的司法判决外,更有一层除暴安良的道德评判,而正是在后一方面,笔者认为,人人都可做“法官”!
黄德智,邓贵大,身为公务人员,公然到声色场所寻花问柳,并向民女强索“特殊服务”,遭到拒绝后,仍如高衙内般极尽羞辱之能事,最终被玉娇手刃身亡。这一基本事实是谁也否认不了了。不管邓贵大当时是否有强奸的故意(不知办案机关如何推断本案死人的主观状态?),还是仅有“教训”玉娇的故意,是否罪极致死,也不管邓玉娇是否防卫过当,甚至假想防卫,也不管办案机关嚷嚷案件尚处“秘密侦查阶段”,“关键”事实尚无定论,都不会影响大家对当事人作出的道德判断。
君不见,“烈女”、“大侠”,成了人们内心里送给玉娇的称号。在这个全民网络的时代,除了极少部分别有用心又或者被标榜的法治冷漠了良知的人之外,大部分人早已在道德上作出了评判。如某地退休公务员欲为玉娇树碑,更多的网民们则拿起自己的笔,或诗歌,或快板,或古文,为玉娇立传。而玉娇若最终入狱,甚至被判重刑,也只能增加这些碑铭的分量而已。
那些批判“人人都做法官”的人们,那些批评志愿律师“挟民意以自重”的人们,你们虽然打着法治的旗号,其实自己才是将民意挟持在法治中的元凶,你们否认人们的道德评判,不是正要司法承担起道德审判的重任吗?法治如美利坚者,虽然未判辛普森入罪,但也未阻止民众对杀人者的道德谴责,固所谓司法的归司法,道德的归道德,在正常的司法途径之外仍留足了人们道德讨论的空间。而在我们这个法治刚刚萌芽的社会,却要禁止大家做道德的评判,试图将所有问题推到司法的轨道上去,其居心何在?
笔者看来,这要么反映了对法治的盲目崇拜,要么反映了对社会治理的愚昧无知,当然,还有可能,就是对社会正义的冷漠和对民众良知的鄙夷。
而这,却注定会成为法治沦丧的元凶。作为法律人,这是笔者不愿看到的,为免如此结局,笔者真心地希望,有关方面能顺从民意,先对案件做一番认真的道德评判和反思,至少,不要阻止民众们的道德审判,之后再司法的归司法,这样,即使玉娇最后入罪,也让大家对法治有更为理性的思考。
也因此,为法治计,笔者认为,邓玉娇案,人人都可做“法官”,并且,谁也不能拒绝这样的判决,因为,它只忠实于我们内心的良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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